6月18日,吉林大学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中心校区召开。会议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张希主持。
张希在会上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是新时代学位工作和教育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贯彻落实《学位法》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学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支撑。学校要以贯彻落实《学位法》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学位论文质量把控机制,完善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把关作用,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导师和学生对学位论文的质量意识,持续提高学位授予质量。
张希强调,学校经过7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勤奋、求实、严谨、创新的学风,全校师生需要共同努力,传承学校优良学风,爱护学校声誉,知行并进,笃行致远。校院两级要落实师德与学风建设主体责任,奖惩分明,形成合力,让全校师生不忘践行求真求实的科学精神,坚决守住科学伦理和学术规范的底线,源源不断地为国家输送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继续完善研究生科研论文奖励、国家奖学金、学位奖学金等多元长效的奖励机制,激励研究生进一步提高科研创新意识,潜心学术研究,培育更多高水平里程碑式的成果,努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全面促进学校“双一流”建设。
会议听取了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学位法〉,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汇报,关于2024年6月份授予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成人、国际学生本科生学士学位情况的汇报,关于2024年6月份授予硕士学位、拟授予博士学位情况的汇报,关于2023年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硕士学位论文成果实施细则制定情况的汇报,关于《吉林大学2024年度研究生基本情况及毕业生满意度调查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就相关议题充分交流并提出建议。